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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岱山县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行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责任,成立县政协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县政协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县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本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日常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设施配置、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等。
二、实施范围
县政协机关。
三、垃圾分类标准
(一)有害垃圾
包括废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荧光灯管,过期药物、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及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弃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二)易腐垃圾
茶叶渣、水果皮核、办公楼内用餐的剩菜剩饭等。
(三)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类(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塑料制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
除以上三种垃圾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制品(纸杯、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污染的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纺织品,以及破损陶瓷片、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四、投放要求
(一)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统一集中处置;
2.其他可回收物由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各办公室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须将剩余饮料倒尽。
(二)易腐垃圾
1.茶叶渣、水果皮核等投放至开水间易腐垃圾桶;
2.办公楼内用餐的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须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三)其他垃圾
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楼层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
五、工作职责
县政协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对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垃圾分类投放准确性的督促等自查自纠工作。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工作环境。
六、监督考核
(一)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台帐,记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
(二)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对本机关实施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从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垃圾分类准确率等方面监督检查实施范围内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
(三)落实考核机制。工作小组对检查情况及时抄告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复查,同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评、党员民主评议范围。
七、其他
本制度自2018年9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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