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获得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963万元,该笔资金将统筹用于灾后水利、交通、农业、教育、卫生、市政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及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等方面。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抓紧做好资金分配报备、拨付和安排使用等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助力灾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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