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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零容忍”对伏休期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8 10:06   点击数量:12434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和休渔禁渔制度,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自5月1日全面进入伏休以来,县海洋与渔业局持续加强渔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一是组建护渔船,深化“渔民自治”理念。积极组建护渔船队伍,组织9艘护渔船对岱山海域进行护渔巡查,重点加强岱衢洋产卵场保护区巡查。对岱山海域进行分块管理,巡航区块落实到船,明确巡航任务,协助执法船艇对海上渔业船舶进行登临检查执法、违规渔船进行跟踪、追逃、收缴海上违规网具等工作。伏休以来,共劝离进入保护区内小型船艇及普陀籍休闲渔船20余艘次,收缴海上流刺网600余米。

二是坚持露头就打,严查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加强海上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三无”渔船违法捕捞行为、清理滩涂违禁网具。联同各级渔业执法力量,开展交叉检查,挤压渔业违法违规不法空间,严厉打击伏休期间违规渔船和涉鱼“三无”船舶。伏休以来,已查获“三无”玻璃钢小飞艇8艘,并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没收,收缴违规流刺网2400余米。同时,对重点滩涂特别是东沙古镇一带滩涂上的地笼、串网进行清理,共收缴串网400余米、地笼等违禁网具117顶。

三是从源头把控,严防违规渔货上市。从5月8日起,县海洋渔业与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上的渔获销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堵住违禁鱼货流通渠道,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捕捞行为,严防违禁渔获上市销售。同时,我局派出执法人员驻守高亭农贸市场、城郊菜场及饭店、排档等场所,每日分时段开展抽查,严格落实渔获物进场索票索证制度,禁止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上市出售。执法以来,共检查菜场、饭店316余家,没收违规渔获物70余斤,已全部按规定赠予社会福利机构。

四是加强休闲渔船管理,杜绝“带病”出海。我县共有41艘休闲渔船,目前已开始营运的有16艘,为保证休闲渔船营运安全,县海洋与渔业局与相关乡镇在休闲渔船营运前进行登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休闲渔船运营安全。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开展渔船铁拳整治行动,深化伏休管理工作,严控渔船租赁从事工程服务行为;严控异地伏休渔船,实时掌握渔船动态;严打涉鱼“三无”船舶、伏休偷捕和休闲渔船以休闲为名从事违规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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