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入口,控制总量。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实行编外用工总量控制,降低编外用工总数。各单位执法辅助、专业技术岗位须经县政府同意,按实予以增减;管理辅助、后勤岗位编外用工控制在核定数内,严管超编招聘。同时建立编外用工人员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公开招聘,规范流程。编外用工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工单位将招聘计划、工作方案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在用工单位网站、县人力社保局网站等渠道统一发布招聘信息。执法辅助、专业技术岗位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县人力社保局全程监督;管理辅助、后勤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招聘,按照有关程序择优录用。截至目前,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19名。
三是加强管理,理顺关系。加强与有资质、有实力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合作,规范编外人员管理。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务)派遣协议的形式,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更具灵活性,降低行政成本,保障用工单位和编外用工双方合法权益。目前,新招聘的编外用工均实行劳务派遣;原尚未采取劳务派遣的编外用工,设定时间期限,逐步实现劳务派遣。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