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以来,岱山多家快递公司不再送货上门,而是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通知收件人自行前往代取点进行取件。笔者走访了几家快递公司,快递公司解释为取消送货上门服务是因为政府部门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快递公司原来送货上门的电动车被取缔,无法进行正常投递,为此以设置代取点形式通知要求客户上门取件。快递公司取消上门投递业务,这给群众网购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违反有关规定。2018年实施的国家邮政总局《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中第二条对快递单定义为“快递服务是指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2013年国家交通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按照上面的规定,快递公司应有送货上门的义务。取消上门投递业务,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为此建议:
1、要求快递公司尽快找到符合条件的运输工具。县政府开展“两非”车辆专项整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开展整治,是出于交通安全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快递公司也必须执行,也是为快递公司安全负责的表现。送快递的交通工具并非只有电动三轮车一种,整治行动不应作为快递公司不进行送货上门的理由。因此要求一些取消上门投递业务的快递公司尽快想办法,找到符合岱山运输条件的交通工具进行快递业务。
2、有关部门应督促快递公司尽快恢复上门投递业务。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国家邮政总局《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和国家交通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快递公司限期整改,尽快恢复上门投递业务。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岱山营业许可证。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