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海洋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广大渔民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渔业生产引起的海洋垃圾处理问题还是应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一是渔船废物垃圾的丢弃。渔船作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物,尤其是废油、废电池等,年长日久,油污,化学物质沉浮海底海面,发霉腐烂,散发有毒物(气体),将严重影响海洋生物资源的繁衍生长。
二是渔业蟹笼作业的后遗症。蟹笼作业在岱山(舟山)兴起已有20余年,每年有大量的蟹笼遗落在海底里,铁质蟹笼架及塑料网底,数十年不会腐烂,日积月累,会严重影响渔场修复和生产作业安全。
三是渔业涨网桩基大面积残留。由于涨网作业严重影响交通航道安全,前几年曾进行清理,大范围砍掉桩头,但海底留存大批涨网桩头的栓基,初步估算达数万个。
为进一步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加快修复东海渔场,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海洋环保教育深度和广度。对广大渔民、海员和涉海单位进一步贯彻海洋环保教育,不断提高遵守和维护海洋环保法规的自觉性。
第二,鼓励垃圾回收,实行适当奖惩。对出洋生产、航行的渔业船舶实行“垃圾袋、废油桶回收”制度。建议“垃圾袋”由海洋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每只垃圾袋都可喷印乡镇及社区村名称,也可按船只编号印刷。由每艘渔船在春汛或伏休开捕前(一年两次)向乡镇或海洋与渔业局购买或政府免费发放。废油桶也应编号,可以自备或统一发放。对渔船带回的废油及垃圾予以奖励补偿。对一年内未达到一定垃圾处理数量的的渔船实行处罚。
第三,实行蟹笼及渔网登记和报损制度,及时掌握海损信息。对蟹笼厂及渔网厂销售新蟹笼及渔网实行登记(不计税)制度;蟹笼作业渔船对一次性损失一定数量蟹笼及渔网实行失损海域位置及日期的报损制度,以使海洋环保部门及时掌握海损信息。
第四,对涨网栓基影响渔场修复和环境保护,组织专家及老渔民进行科学论证,按不同海域具体情况作出规划,分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建议县政府向省市政府报告或请省海洋与渔业局向中央财政(或农业部、或环保部)申请“海洋垃圾清理”专项资金,以作进行常态化海洋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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