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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7 03:01 点击数量:9585
近日,县教育局根据我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际,立足当前县内义务教育资源分布现实,制定出台《岱山县2017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从学区划分、入学对象、录取办法等方面对招生工作作出详细说明,并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操作标准,对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作出严格控制。《办法》明确,2017年秋季将以流动人口积分作为高亭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依据,衢山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岛斗城区敬业小学衢新教学点;岱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取消小学直升生制。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深入巩固我县义务教育“零择校”成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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