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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住宅小区餐饮经营管理的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5 08:08   点击数量:11390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在高亭城区住宅小区的一些沿街店面房出现了许多餐饮经营,如兰秀大道、衢山大道、长河路沿街、嘉和园四周等。这些商铺的开发商往往在一楼都没有预留排烟管道,餐饮店营业时产生的油烟污染、管道堵塞及人为噪音问题,给周边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影响和困扰。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县公安局也曾多次上门进行教育处理,采取相关措施,但治标不治本。

据了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从事一般项目经营活动,可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而不需要先取得经营许可证,这给环保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环保局认为这些餐饮店是经营范围内操作,采取停业或取缔手段虽合法但不合理,目前只能采取责令其整改或协调双方矛盾等办法,虽可能收到短时效果,但要得到根治比较困难,为此建议。

一、经营者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必需取得环评资格后才可以经营此类可能产生油烟、烟尘的饮食服务项目。经营者在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小区居民的意见,并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环保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执法公开、公正、公平。职能部门加强夜间巡查,既要加强教育引导,也要加大惩罚力度。此外,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和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地实行联合整治,巩固整治效果。

三、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出台相关地方管理意见进行整治,切实从源头上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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