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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管理办法为权力清单再加"紧箍咒">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9 01:08   点击数量:2431
  为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我县在2014年“晒”出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于近期制定出台了《岱山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为权力清单再加“紧箍咒”。一是坚持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县属部门、乡镇政府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做好权力清单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县编委办统筹负责对权力清单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法制办负责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县审招办负责权力委托下放工作和运行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县监察局负责行政权力监察工作。二是厘清流程,实行动态管理。权力事项发生变化时,政府部门和乡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提出申请或调整权力清单。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各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步调整权力清单。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县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县属部门、乡镇政府有违纪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举报情况属实的,由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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