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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关于帆张网、蟹笼等作业渔船减船转产的若干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3 08:06 点击数量:2586
为全面深化“一打三整治”暨修复振兴浙江渔场行动,助推我县渔业转型升级,近日,我县正式出台《关于帆张网、蟹笼等作业渔船减船转产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明确,从今年起,经过2-3年努力,全县减船转产帆张网、蟹笼(136千瓦以上蟹笼)为重点的各类渔船340-440艘,其中帆张网作业渔船250-350艘、蟹笼作业渔船90艘,并严禁建造10人以上国内捕捞渔船,从严审批10人以下新建渔船,严格管理县内渔船流动。同时明确,对帆张网、蟹笼作业渔船,主动上交功率指标并拆解的,按交船时间分档给予资金配套补助;对帆张网、蟹笼作业主动更新转变作业方式的,按转产后作业类型给予一定补助;对减船渔民二次就业进行奖励,引导发展休闲渔业、渔家民宿及其他涉旅相关产业和自主创办企业。下一步,我县将抽调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大宣传引导,稳妥推进渔船减船转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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