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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7 08:06 点击数量:2500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近日,我县制定出台《岱山县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要求,我县所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其中,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率先招录和安置残疾人,设定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比例的单位必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该《实施办法》还明确,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新招录、招聘公务员和工勤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设置条件限制招录招聘残疾人。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提高我县残疾人就业率,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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