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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渔船帆涨网作业管理的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9 08:11   点击数量:12108

最近,据有关水产收购企业和渔民群众反映,并经有关乡镇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核实。今年4月以来我县渔船帆涨网作业杀伤水产资源情况依然严重。按照每艘捕捞鱼船虾、蟹平均产量2000箱,每箱50公斤保守估计计算,全县700个左右帆涨网作业单位杀捕水产幼苗总量将达到3.5万吨,如长此持续下去,必定对舟山渔场恢复振兴带来极大影响。20世纪初,曾对帆涨网作业采取了不少限制措施,但部分渔民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致使收效甚微。为积极保护水产资源,大力促进渔场修复振兴,实现我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切实关注帆涨网作业严重杀伤水产资源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新的过渡作业、严格管理、加强领导等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效的限制措施。

二、要积极向上建议增长帆涨网作业休渔期,至少延长半个月,条件成熟可延长一个月。即每年5月1日至9月16日调整为4月1日至9月16日或4月16日至9月16日。

三、要严格控制帆涨网作业渔船数量、网具规格、作业网具数量和“专项特种捕捞许可证”的颁发。同时要坚决禁止帆涨网船套用袋布作业,加强对加工网袋的工厂在生产、销售环节上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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