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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城镇社区工作职能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1 10:10   点击数量:3519
为解决社区“三多”等问题,近日,我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镇社区工作职能体系的实施意见》。今后,社区工作职能体系围绕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一是完善城镇组织体系,加强城镇社区党组织建设、居委会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城镇社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是提升城镇社区服务功能,规范社区工作职能,强化社区公共服务,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提高社区自我服务和管理能力;三是加强城镇社区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提高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四是健全社区保障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城镇社区工作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制度,健全社区工作者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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