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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个人房地产权登记联合办理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1 10:10   点击数量:3725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个人房地产权登记办理流程,自10月1日起,我县试行《岱山县个人房地产权登记联合办理实施办法》。对涉及住建、国土、地税等部门办理的个人新购商品住宅(一手房)、个人新购商业非住宅(一手房)、个人存量商品住宅转让(二手房)、个人存量商业非住宅转让(二手房)的房地产权登记及相关事项实施联合办理。申请人申办时,依办事流程一次性提交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制证的必备材料;办证窗口一次性受理并即办前置事项,其他非必备材料的提交和相关事项的办理,后置到领证环节即交即办,住建、国土窗口同步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极大方便了群众办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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