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村貌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海岛的一项重要内容,村落环境质量直接关系着千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近些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系列工程的推进,我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给农村带来了更多组成复杂、难以处理的垃圾,在远离居住地的村外田地边、村道两侧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任务,工作开展容易,难在坚持。要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达到让大多数农村居民懂得环保的意义,才能有效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长期坚持。
二、建章立制,互相监督确保落实。制定完善符合农村特点的《村规民约》、《保洁员管理办法》和《环保家庭奖励制度》等管理制度和措施,督促村民自觉树立环保意识,保持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
三、政府监查,强化责任落实机制。把村域划分区块,分块监管,责任到人,由村干部、党员等分别对划分区块进行监管。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出台相应政策,定期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尽早妥善处理,有效防治只管村内环境保护,而忽视对村落周边环境的治理。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