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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3 09:12   点击数量:3693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县将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是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运用监管手段,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记录,即有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16大食品安全违法情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该制度是我县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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