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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全面实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05 03:12   点击数量:3886
  近日,我县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激励制度。该制度激励措施共分5种:一是差异化减排激励。先进企业减排任务可低于我县工业平均削减比例,排名最后10%的企业承担更多减排任务。二是排污权指标激励。先进企业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需要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优先安排总量替代来源。三是超额减排激励。超额减排腾出的排污权指标,优先支持用于企业自身发展,优先安排市场交易。四是淘汰落后激励。对排污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落后企业,限制企业年度排放量并依法调整排污许可证登载事项,倒逼落后企业转型升级。五是先进地区激励。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实施、淘汰落后、产业提升、污染减排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区,在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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