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休渔办法规定,草网船、围网船在每年的5月1日至7月1日禁渔两个月,拖虾船、蟹宠船在每年的6月1日至8月1日禁渔两个月,拖网船在每年的6月1日至9月15日禁渔三个月半。
据调查,其实以上几个禁渔文件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达到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目的。比如草网船在7月1日开捕后,捕捞上来有60%以上是带鱼丝和一些毫无经济价值的小鱿鱼(1斤有二三十只);拖虾船在禁渔前的一个月前捕上来的也全是带鱼丝,开捕后,捕上来的有些也是不到1两重的小米鱼和小马鲛鱼;蟹笼船开捕后捕上来的是一些小螃蟹;拖网船在禁捕前捕上来的全是不到一两重的小带鱼和小青专鱼。特别是近洋的反光网捕捞上来的全是小带鱼(像筷子)、小鲳鱼(像一元硬币)、小马鲛鱼、小米鱼(像小梅鱼),每条船的捕捞量最少的有几十箱最多的有一百多箱。而且这些捕捞上来的幼鱼全是没经济价值的,都用来加工成鱼粉,每斤0.40—0.50元。捕捞的产地都在乌焦西首、三星东首、观音山下面。现在5—7月份有一部分渔船在舟山洋面捕小青专鱼,有些连船号船证都没有,一个晚上产量有六七百担,这些船有些是舟山本地船,有些是南向船,大部分是山东船。以上这些都是造成舟山渔场渔业资源短缺的原因。为此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根据作业特点对休渔时间应作相应调整:草网船的禁鱼时间应延长,从原来的5月1日至7月1日延长至9月1日;蟹笼船从原来的6月1日至8月1日延长至9月1日;拖虾船、拖网船从原来的6月1日至9月1日延长为5月1日至9月15日。同时要严厉禁止电脉冲,近海反光网,海底网(笼网)作业,加大查处力度。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