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言献策

关于要求放宽企业职工享受培训补贴年限的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6 08:11   点击数量:12842

2012年以来,我县实施对企业职工素质提升培训补贴政策。该政策规定:凡在我县有关企业打工的劳力,无论本地还是外籍,只要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且和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均可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各类技能培训补贴。该政策实施后,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不少企业职工踊跃报名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提高了企业职工的素质,促进了企业发展。

至目前,在我县企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享受各种培训补贴的人越来越多。而50-55周岁这一年龄段的企业女工和60-65周岁的企业男工,虽然培训意愿强烈,但因为超龄,却不能享受各种培训补贴政策。这部分人群,身体多数健壮,在企业打工有相当比例,有些还是企业的骨干,在目前招工难的形势下,很受企业青睐。

为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放宽企业职工享受培训补贴的年限,由原来的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放宽到男不满65周岁、女不满55周岁,使政府的培训补贴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职工,促进就业,促进企业发展。

浙ICP备09009791号-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岱山县委员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 www.dszx.gov.cn
地址:浙江省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 Tel:0580-4470665 E-mail:dszx4471896@163.com
网站管理登录    技术支持:网乐科技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