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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贯彻落实“新老年法”的几点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9 02:10   点击数量:1279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这部法律在我县宣传贯彻更加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确保老年人各项权益得到保障。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新高潮。开辟专栏,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各乡镇、(社区)村的老年协会在开展学习“新老年法”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宣传周”或“宣传月”的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使“新老年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及时检查监督落实“新老年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权益保障落实情况,建议老龄委和各涉老部门组织对各乡镇和各部门关于宣传贯彻“新老年法”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老年人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的落实。目前,老年人反映较多的是优惠待遇落实不够平衡,不够理想,特别是医院挂号收费、公交车免费乘坐等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老年证”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三、建议设立“蓬莱敬老月”。为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可把10月定为“敬老月”。老龄委要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优势,组织开展办好老年文艺节(周),《美丽岱山孝德传承》等各类活动。同时对敬老、爱老、助老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先进老龄工作者,先进老年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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