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县政协召开八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就我县学前教育优化发展情况进行专题协商。参加会议的有县政协八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人,各委办专职副主任,乡镇活动组和市政协委员岱山活动组组长,部分市县政协委员、特邀委员列席会议;部分社区公民旁听会议;县政府俞赛飞副县长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负责人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学前教育优化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对巩固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学前教育工作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得到了快速优化发展,初步形成了“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公益性和普惠性目标。同时通过提升优质园的数量和内涵,基本满足了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学前教育普及度不断提高。全县共有托幼机构30所,7个乡镇均有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9.27%,高于全省平均入园率95%水平。
二是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建立健全了学前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乡镇政府主办、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的职责更加明确,基本形成了公办为主、民办为辅,覆盖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的学前教育体系。
三是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日常的财政性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逐年递增。自2010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2012年后提高到150万元。公办幼儿园经费和教师工资列入县级教育事业费预算,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得到改善。
四是幼儿园保教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把各幼儿园考核及园本教研考核纳入全县中小学年度考核及校本教研考核体系中。通过规范幼教教材,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幼教教研活动,强化教师培训,有效促进了保教质量的提升。
五是幼儿园硬件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县、镇二级政府通过增加基础性投入,对各中心幼儿园都进行了新建或改建,新办了小区幼儿园,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7%,乡镇幼儿园等级在全市排名第一。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全县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已全部配有保安,安装了监控设备。
会议认为,通过近几年来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的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学前教育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能力亟待提高。全县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近40%,目前,民办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只占35.71%,教师持证上岗率仅为57.1%,均远远低于公办幼儿园,且专任教师的数量未达到《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要求。二是公办教师偏少,师资力量不强。全县幼儿园教职工444人,其中事业在编教师为120人,仅占总数的27%,而幼儿园自聘的教师工资主要依靠收费解决,相对待遇低,一些达标幼儿园大部分教师收入都没有达到舟山市最底工资标准的2倍,造成幼教队伍流动大,不稳定。三是竹屿新区的幼儿园资源渐趋紧张。随着竹屿新区建设的加快和新住宅小区入住率的提高,幼儿新入园人数逐年增加,新区入园难局面开始显现。四是托儿所办班条件需要改善。全县现有托儿所9家,大多数存在着办学场地不规范,硬件设施条件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育模式滞后等状况,而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会议建议:
一、要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教管理体制。完善以示范幼儿园为核心,公办幼儿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兴办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管理格局。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的准入审批、分级管理、督导评估、教育教研等业务工作。同时要合理调整布局,重视高亭城区西面的幼儿园建设,方便幼儿园就近入学。
二、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化发展。要将幼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定期组织幼师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强化教师整体素质;要以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开展教学研讨,组织观摩、评比活动,学习交流教学经验,强化教研计划和教育总结,发挥学前教育共同体作用,提高教研水平;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督导评估,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三、要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提高公办教师比例。要根据实际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大力提高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逐年将优秀的在职非公办教师通过一定的途径转为公办教师,且公办编制要向乡镇幼儿园倾斜,以吸引并留住优秀幼儿园教师在基层工作。推进幼儿教育均衡化。
四、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增加对学前教育投入。建议新增教育经费要继续向学前教育倾斜,集中解决学前教育面临的诸多困难。提高对民办幼儿园的财政补贴额度,扶持民办园改善教育设施条件,增加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稳定教师队伍。尤其是要加大对民办托儿所的规范和扶持,切实改善目前全县托儿所需求量大,但存在安全隐患,办学质量低的问题。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学前教育理念。政府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媒体要普及宣传学前教育基本常识和科学规律,引导家长和社会理性对待学前教育,避免对学前教育过高的期望和对幼儿的过高要求,正确理解和认识学前教育,避免恶性竞争和盲目投入。杜绝“小学化”、“成人化”现象,促使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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