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前我国社会热议的话题之一,缘起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公布232项人类非遗名录,其中中国拥有34项,占总数的14.66%。我国政府也已公布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21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各种语言,口头文学,风俗习惯,民族民间的音乐、舞蹈、礼仪、手工艺、传统医学、建筑术以及其它艺术。
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岱山先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祖辈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得到继承与发展,并至今尚存的无形文化积淀,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海洋海岛特征鲜明。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推进岱山海洋文化名县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政协常委会2013年工作计划,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协赵加平副主席带领下,通过到乡镇实地了解走访,召集有关部门座谈讨论,赴本省有关县区考察学习等形式,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岱山实际,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2007年12月,我县按照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文社〔2007〕47号)精神,成立县及乡镇两级非遗普查办公室,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普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下,在全县非遗传承者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县180余名普查员10个月时间的调查采录,共搜集有效线索7727条,其中重点普查非遗项目731个,内容涵盖民族语言、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美术、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和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其他等十八大类。同时,县普查办在各乡镇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县273个非遗项目进行了完整的资料收集整理,并整合历年来积累的各类资料,编撰了《岱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基本摸清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
二是逐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初步建立。近年来,我县已陆续公布了三批共63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同时还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名列前茅。目前,已有2个项目(《渔民谢洋节》、《舟山渔民号子》)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个项目(《徐福东渡传说》、《祭海》等)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8个项目(《鱼类故事》、《渔谚》等)被市政府公布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外还申报并批准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人,评定并公布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16人。计划在今年的适当时间公布第二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若干名和第四批县级非遗名录。通过几年的努力,《渔民谢洋节》、《舟山渔民号子》、《徐福东渡传说》、《舟山海产品传统加工技艺》、《岱山海盐晒制技艺》、《渔网编织技艺》等具有岱山海洋文化特色的非遗名录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在岱山社会生活、文化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三是加强非遗保护平台及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几年来,全县各级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面,提高全社会对非遗项目保护意识,加大对各级非遗项目的保护力度。连续八届组织承办中国海洋文化节休渔谢洋大典,已成为省级十大民间节庆文化活动项目。这一活动的群众参与面之广,参与热情之高前所未有,对保护传承传统海洋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县文化部门还多次组织开展民间祭海活动、举办“舟山渔民号子”演示大赛、四省市渔歌邀请赛、全县新居民岱山方言大赛、元宵非遗一条街展演展示等活动,有力推进了非遗项目保护平台建设。同时,加强对后沙洋渔民号子演示基地、仙洲公园非遗项目演示基地、高亭中心小学省级渔民号子教学传承基地、徐氏水产和舟富食品海洋鱼类传统加工技艺生产性保护传承基地等各类基地建设;编撰出版了《岱山渔风》——《谢洋大典》、《渔歌唱晚》、《煮海制盐》、《徐福东渡》非遗项目连环画系列丛书一套;积极尝试非遗产品的开发,其中虎头鞋、岱山渔民画精品包装、鱼骨塑画、木船船模、海派布艺挂件、书雕等非遗产品多次参加义乌文化产品博览会。通过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及非遗项目展示载体的培育,极大地推进了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弘扬,及时保护和抢救了一批濒危的珍贵文化遗产。
二、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适应。由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普及力度不够,部分干部群众对非遗了解不多,认识不到传统民间文化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责任感,甚至持观望态度。相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整体思考和长远规划,存在重项目申报而轻保护管理的现象。
二是机构队伍不够健全。县乡(镇)两级原均成立了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近几年随着成员工作岗位的变动,领导小组成员未能及时调整,大量需要成员部门配合的工作因无人接替而难以负责落实。县政府虽已设立了非物质遗产保护中心,但仍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具体人员严重缺编,且无独立办公场所。加之缺乏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和正常的进出机制,专业人员匮乏,业务素质不高,远远不能适应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建档申报、信息交流等各项工作的需求。
三是经费投入不够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普查到挖掘提炼,从人员培训到资料整理,从规划保护到抢救利用,都需要资金作支撑。目前我县尚未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日常组织开展的保护活动经费也未纳入财政预算,非遗项目保护经费严重不足。因经费保障不力,致使部分国家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消亡的境地,许多省市级项目的生存也面临严峻的考验。同时,由于缺乏先进专业的器材设备,导致极大多数非遗项目为文字性资料,而影像、声音等有形的资料极少,不利于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
四是保护工作机制不够完善。2007年6月,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更加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内容及具体保护要求。但至今我县还未出台非遗保护的规划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非遗保护的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尚不明确,工作措施乏力,全县上下对非遗保护工作缺乏整体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没有形成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存在各唱各的调现象。往往认为非遗保护工作是文化部门一家之事,与本部门没有多大关联。同时,由于鼓励政策、管理措施没有到位,一些传承人在名师带徒、传承保护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而很多非遗项目是靠口传心授、耳濡目染,不少非遗项目将随着高龄民间艺人的辞世,面临失传的局面,现状不容乐观。
三、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受现代文明及多元文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土壤与环境已逐渐丧失。切实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对于文化传承创新、建设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海洋文化名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保护意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快建设海洋文化名县的要求出发,正确处理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与传承、管理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公共传媒,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普及保护知识,使保护非遗的观念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各类文化节庆活动等机会,为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搭建平台,强化宣传效果,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了解和重视非物质文化遗遗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认真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要组织力量编撰一本生动有趣、可读性强的非遗教材,作为中小学生教学内容,丰富学生非遗常识,培养学生对非遗兴趣,增强他们保护非遗的自觉性。通过多种途径、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为非遗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明确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制定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来抓。进一步健全县镇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和县镇分级负责保护责任制及保护工作领导考核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及时有效地研究确定工作措施,解决非遗保护工作突出问题。
3.制定保护政策,规范管理运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岱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非遗项目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完善项目的申报、保护、教学、演示、展示、传承基地及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经费配套奖励和督查考核等办法,确保非遗保护工作的有序、持续、有效开展。针对目前大量保护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加快制定人才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为传承人提供优惠的传承条件和保障,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他们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有选择地加大传承地和传承点的建设力度,强化非遗的传授、展示,提高非遗保护的实效性。对列入省级以上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等方式,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使我县非遗保护传承规范有序地运行。
4.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保护力量。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情况,设置专职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全县非遗保护工作。目前,全省大多数县区均已设立单列的非遗保护中心,隶属县文化部门管理,专职人员编制5人左右。我县非遗保护中心已于2011年经县编委批复成立,但在机构设置、办公场地、工作经费、设备、专业人员等方面尚未真正到位,现有2名编制名额(在岗1名)也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建议县编委在文化部门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同时,将县非遗保护中心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确定正式人员编制5人,以确保日常工作的开展。注重非遗保护传承队伍建设,加大对从事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提高专业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同时要重视对民间艺人、非遗传人的培训,重点对木偶戏、民间造型艺术、艺术及手工艺的培训,提升民间艺术传承者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我县非遗保护工作重要力量。
5.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抢救、保护、申报、传承展示展演等各项工作都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为保障。为此,县政府要按照《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出台相应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相关的经费扶持奖励办法,设立专项经费重点扶持濒危非遗项目及补助生活困难的优秀艺人和代表性传承人;对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调动他们保护、传承非遗的积极性、主动性。
6.强化挖掘整理,创新保护传承。按照非遗保护十六字方针,注重非遗保护与社会、经济价值开发的统一,拓展活态传承、生产性保护、艺术展演、教学研究、场馆展示方式多样性,使非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利用。对现有的省级以上非遗项目,要积极实施“八个一”保护方案(一个保护方案、一个专家指导组、一个工作班子、一个传承基地、一个展示平台、一套完备档案、一册普及读本、一项配套政策)。努力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邀请国家级或省级专家编制项目申报书文本,提高申报国遗项目成功率。重点在《徐福东渡传说》、《舟山海产品传统加工技艺》、《岱山海盐制作工艺》、《书雕》、《网具制作技艺》等项目有所突破。对那些濒临失传的重点代表性非遗项目,要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以整理、记录、收藏、保存,获得更加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7.整合非遗资源,拓展旅游内涵。根据全县旅游环境资源,拟建二处整体性保护基地。一是在东沙古渔镇建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并借助该街区内现有的物质文化载体如旧民居、旧作坊(落地桶)、旧商场等,将舟山渔民号子、渔民谢洋节、徐福东渡传说、舟山渔业谚语、海产品传统加工技艺、书雕、布袋木偶戏、童谣、传统儿童游戏、香干制作工艺、渔网编结工艺、锡器制作工艺、传统饮食小吃等具有岱山海洋文化代表性非遗项目融入其中,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条街,组织传承人进行活态表演展示,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产业实体,让岱山丰富多彩的非遗项目在东沙古渔镇动静结合,尽情绽放。二是在岱东镇涂口社区上船跳建立非遗展示区,重点打造风筝制作产业基地,风筝放飞传承基地,进一步提升和扩大风筝节的影响力,真正形成国际风筝运动品牌效应。培育发展船模生产性保护基地、渔家传统婚礼演示基地、传统敬老习俗演示基地、海盐晒制技艺演示基地等。再将岱东著名农副产品如西瓜、花生、萝卜以及县内传统渔农产品如茶叶、大鱼胶、蟹黄饼等组合起来,在产品包装设计、商标注册、加工制作、食用功效说明等方面根据徐福东渡传说,打好“徐福”品牌,凸现“仙”字文化,开发旅游产品,丰富景点的文化内涵。
8.打造精品项目,尽显海岛风情。目前,我县已拥有较有影响的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如中国海坛的渔民谢洋节传承基地等,为岱山海洋文化传承与传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然而,光凭一年举办一个节、一个点还远远不能满足发展岱山海洋文化旅游的需求。为此,建议让非遗资源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多点铺开,实施定点展示,打造精品旅游项目。如在秀山兰秀渔庄内建立舟山渔民号子传承基地,利用从业渔民,传唱舟山渔民号子,让更多的游客能在其间领略到海洋民间音乐的魅力。在后沙洋鹿栏晴沙上,扩大渔民号子演示基地规模,丰富演示内容,真正成为一个欣赏海洋文化的好去处。另外,利用东沙落地桶群开发生产传统海产品;利用中国书雕城展示书雕作品,发展书雕产业;利用饭店酒店设置岱山传统餐饮菜谱,展演烹饪加工技艺等。通过不同非遗内容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实现非遗基地定点展示展演,强化非遗精品项目的开发利用,使非遗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同时也为我县海洋文化旅游增添新的活力。建议每年举办全市渔民号子演示大赛或隔年举办全省(全国)渔民号子演示大赛,扩大我县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影响力。举办《徐福东渡传说》故事会、风筝比赛、渔民船头竞技(海洋运动会)、少儿游戏等活动。挖掘、创作岱山非遗表演艺术,打造岱山海洋风情大型歌舞品牌,汲取“印象刘三姐”、“云南印象”等民俗表演模式,把“舟山渔民号子”、“渔民谢洋节”、“祭海”、“船拳”、“渔家传统婚礼”等项目通过一台精致的节目,组织原生态的表演,在条件成熟时,呈现在海坛或体育馆的舞台上,使非遗项目能够更多更好地展演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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