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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0 10:10   点击数量:13321

根据县政协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安排,3月20日下午,县政协港澳台侨与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李跃建副主席带领下,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关注民生,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健全执行制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继续朝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2011-2012年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执行案件1151件,执结1150件(包括旧存案件22件),执结率98.04%,实际执行率62.43%,平均执行天数51.97天,执行标的到位率61.74%,执行到位金额7097.5万元,未结23件。一直以来,县人民法院积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基本做法如下:

(一)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一是确立综合治理理念,破解执行难。实践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调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由执行局全面负责全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庭、行政庭、法警大队、衢山分庭分别具体实施;二是整合执行资源,确保执行力量。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统管力度,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交叉执行等措施,有效整合执行资源;三是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情况的被执行人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注重人性化执行与强制执行的有机结合,积极倡导“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执行新理念,达到执行和解案结事了的目的,实现执行工作的最佳效果。

(二)规范执行工作,强化监督指导。坚持执行权运行机制,推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相分离,实行执行准备、查控、研判、结案的集约化管理;加强对执行财产拍卖、变卖、评估工作的监督,全面实行鉴定、执行相分离;实行易人执行制度;坚持公开执行原则;实行廉政监督卡和案件查询告知制度;定期向当事人所在社区发放发案通报,对所涉社区、居委会、村通报收结案情况;健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行执行会诊制度,法官每月轮流查案卷制度。

(三)发挥执行能动性,有效服务大局。一是妥善执行涉企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区别对待被执行企业,帮助确因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无力履行的企业度过难关,采用“放水养鱼”的方法,处理了三林公司、金海重工等企业系列执行案件,实现双方共赢;二是妥善执行民生案件,保障民生权益。执行局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使影响社会稳定的劳资纠纷系列案件顺利执结,通过司法救助解决涉及特困群体的执行案件;三是妥善执行信访案件,维护和谐稳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对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体性案件,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成功化解了涉法执行信访案。

(四)完善审执兼顾,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一是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当事人隐匿或者转移财产,为案件执行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强化诉讼调解,提高案件调撤率,最大限度地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加大判后答疑力度,防止出现理解歧意,给执行工作带来难度;四是有效开展审执对接,注重加强审执沟通,主动协调好审执关系,保持审判、执行认识与行动上的一致性。

(五)不断推进“五个系统”建设,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一是加大了对欠债不还者诚信方面的压力。利用银行征信系统、执行曝光、特殊主体通报制度等督促欠债不还者自动履行义务;二是加大了查控逃避执行的力度。2012年查封房产39套、机器设备48套、车辆5辆、土地8宗,划拨存款50件,提取收入22件,拍卖房屋2套,拍卖汽车2辆;三是加强了执行保障建设。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与党政多部门建立了“岱山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聘任了68名执行联络员;四是坚决惩戒规避执行行为。加强与公、检等相关部门协调,坚决打击利用执行和解制度规避执行行为。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队伍形象。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对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学习,提高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三是加强队伍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四是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提高执行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

二、执行工作主要存在的难点

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执行工作的更好开展。

(一)涉企案件问题突出。一些企业执行标的额巨大,某些企业经营困难,履行能力差,造成了部分案件执行不能。

(二)部分案件难以执行。一些特殊案件由于执行标的大;农村房屋难以处置;刑附民案件被执行人多为外地人;正在服刑中,案件难以执行,造成信访压力大。

(三)存在逃避执行现象。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淡薄,案件难以执行;部分申请人高息借贷,贪图高利回报,怠于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案件往往也无法执行。

(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困难重重。一是涉及相邻纠纷的案件,诉讼之前利害关系人就存在激烈的矛盾;二是在成片违法建筑中只拆除部分违法建筑而其他违法建筑仍然保留的案件中,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及法院的对抗情绪激烈,影响法院的实际执行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了推进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不断提升执行工作实效,破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和工作能力。一是要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要继续通过媒体舆论,对抗拒执行的行为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予以曝光,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三是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执行干警开展业务培训,交流执行工作经验,提高执行干警的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讲求执行艺术,探索执行方法,敢于执行,善于执行。

(二)进一步加强立执密切协调,形成合力从内部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法院立执工作一体化的观念执分立不分离,三阶段的目的均是一致的,就是为了维护、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健全立执兼顾机制,对执阶段的兼顾内容要予以明确,形成制度,从制度层面上予以规定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执行联动效率一是建立专人负责的速查速控机制相关协助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法院的查询、查封、冻结、扣押等工作,完善回执内容,缩短回函时间二是建立适度灵活、特事特办的工作机制,法院和相关协助部门要互通信息,一有线索,立即采取措施;三是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工作力度,要强化查控措施,开展好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工作四是加大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五是逐步细化与相关协助部门的联动办法,由于相关协助部门协助执行的内容不同,法院应与相关协助部门细化联动措施。

(四)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一是要用好用足法律强制措施,提高法律威慑力。继续依法采取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二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行涉案财产网上司法拍卖,增加拍卖的透明度,减少拍卖成本,提高分配比例;三是要多做执行和解工作。要正确把握执行时机和方法,以情、理、法多举并用,努力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特别在执行涉企案件中,要积极组织当事人协商,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已经控制的被执行企业资产,要选择适当的处置时机和处置方式,最大程度地实现执行财产的价值,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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