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协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扩大民主监督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协提案工作,将向社会公开部分提案办复情况。现将承办部门对第38号、42号、47号、52号、56号、62号和68号提案的办理答复意见摘要通报如下:
一、第 38号
案 由:建议开发区的经济建设要与环保事业同步发展
提 案 者:高伟峰
承办单位:县环保局
办理情况:一、位于岱西船舶工业基地的12家船舶修造企业(其中5家正在建设、7家已投产),已全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岱山县海舟修造船公司一期工程已通过省环保局验收。浙江远盛船业有限公司、舟山万和船艇制造有限公司和岱山县仇江门船舶修造厂已通过我局验收。截止去年底,大部分企业完成了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少部分企业由于还处于边建设边生产阶段,离整治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督促、指导企业尽快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二、舟山市岱山县天益海洋鱼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鱼粉加工为主的企业,去年列入我县限期整改项目,通过一年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维护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近年来,开发区的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实现全覆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全集中,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总体环境形象得到进一步提高。四、对开发区入区项目严格环境准入。我们对新引进项目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阻止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重的企业在开发区落户。五、定期对区内企业各类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并对问题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企业予以查处。
二、第 42号
案 由:关于加快高亭沿港西路改造工程进度的建议
提 案 者:高伟峰
承办单位:县建设局
办理情况:沿港西路改建工程一标段(从水产品交易市场往西至中天水产)已于2月底完成电力干线切割入地,现已完成水兵码头山体开挖,雨污水主管铺设工程,正在进行路基工程,预计于今年8月底竣工通车。我局将进一步抓紧工程进度,力争早日完成该段道路施工。二标段(中天水产以西)工程由于拆迁还未完成,路面工程还未正式施工,我局正破解拆迁工作难题,力求道路施工能尽快实施。
三、第 47号
案 由:关于加强后沙洋开发建立文化运动休闲基地的建议
提 案 者:政协岱东活动组
承办单位:县文广体育出版局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鹿栏晴沙,承办了一批海洋文化体育特色活动。一是利用“海坛”开展“祭海”活动。二是依托鹿栏晴沙资源成功引进和承办了一批重大体育赛事。三是挖掘、整理、创新了一批海洋传统体育项目,如:沙滩排球、沙滩门球、沙滩木球、海上游泳、沙滩风筝、沙滩抛蟹笼、海滩爬船网等,促进了群众体育广泛深入开展。四是利用鹿栏晴沙良好自然条件建立了浙江省风筝基地。为加快推进海洋体育特色基地和运动休闲基地建设,今年我们还将引进全国风筝锦标赛等高规格赛事,同时也在筹划明年的一些赛事引进工作,力争用好这块热土。县旅游部门也在后沙洋建设了旅游服务中心,为文化休闲基地形成起到助推作用,同时也为我县旅游业注入了海洋文化内涵。关于提案建议的设立文化展示馆事宜。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至力于藏品收集,在条件具备时向政府建议,做好利用与展示工作,让更多的人在未参加海洋文化节时也能感受到文化节的文化内涵。同时,根据不同季节开展相应的文体活动,烘托文化体育氛围,真正起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四、第 52号
案 由:关于居民小区规范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建议
提 案 者:余文定
承办单位:县建设局
办理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我局经过前一阶段的调查和考察,决定在我县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已由县建筑业行业协会和房地产业行业协会联合发文,进行部署落实。主要内容:一是在12层(含)以下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相应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与建筑同步交付。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消费者说明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服务,或者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住户间签署有关维修服务协议,保证后期物业管理中各方责任明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对没有通过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不予受理竣工验收备案。
五、第 56号
案 由:关于尽快出台美丽海岛建设实施规划和政策的建议
提 案 者:政协东沙活动组
承办单位:县府办
办理情况:县政府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专题研究。积极制定相关措施,分解落实美丽海岛建设计划。制定下发了《岱山县美丽海岛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明确以“岛岛秀美、村村富裕、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主题,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品牌”的要求,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实现渔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渔农村生态环境普遍提高,渔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渔农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县有四分之三以上社区达到美丽海岛建设目标要求,打造具有海岛特色的美丽新渔农村。县新农办下发了《关于下达岱山县2011年美丽海岛建设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计划与政策措施,将今年的美丽海岛建设计划分解落实。明确提出: 2011年全县启动11个社区的“美丽海岛”创建行动和高东环岛线示范带建设,重点开展 “一条线”即高东环岛线示范带建设。“一个片”即东沙镇四个社区整片推进,建设美丽海岛乡镇。“两个点”即林家村和小宫门两个精品村落的打造。召开了全县渔农村暨美丽海岛建设动员大会和县级机关“下村帮扶共建美丽海岛”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下达2011年部门、单位结对渔农村社区开展“下村帮扶共建美丽海岛”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村帮扶共建行动为依托,充分整合部门乡镇的力量,全县38个单位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对有美丽海岛创建任务的社区,以二到三个部门、单位组成一个团队,以团队形式与其结对,增强帮扶力量。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切实推进我县美丽海岛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县新农办经常开展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工作考核。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政府将继续督促县新农办积极与市新农办接洽,了解市里关于美丽海岛建设政策的出台意向,及时研究我县的配套政策,指导各乡镇、社区美丽海岛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第 62号
案 由:关于维修高亭长河路部分人行道路面的建议
提 案 者:贺维忠
承办单位:县建设局
办理情况:高亭长河路是县城重要的交通干道,长河路时代广场至原丝织厂路段人行道改造已列入今年的城区市政维护计划,将在下半年实施改造。届时也将对该路段人行道雨污水管网进行维护修补。
七、第 68号
案 由:关于在岱北工业开发区及东沙工业基地区域安装路灯的建议
提 案 者:金良成
承办单位:东沙镇政府
办理情况:对工业基地路灯安装及环境整治问题,镇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实地勘察,现已对两工业区实施绿化工程,并对岱北开发区环境进行了整治。东沙工业基地路灯安装工程已启动,预计总投资100万元。关于岱北开发区的路灯安装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1、请专业单位设计可行性方案,提出预算投资;2、资金筹措由镇政府协调,所在企业按实际情况分摊,镇政府给予补助。3、时机一旦成熟,当即实施岱北开发区路灯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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