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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简报(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31 12:05   点击数量:13651

 

4月3日,县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近日,提案委组织人员走访了12个承办单位,了解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从走访情况看,前阶段提案办理工作呈现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办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今年县政府实行县长领办提案制度,政府各位县长共牵头领办政协提案7件。5月26日,陈伟县长带领建设、国土、卫生、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到衢山镇召开现场会,向政协委员答复政府对第69号提案的办理意见;与委员们共商第116号提案的办理措施。虞国平副书记、俞福达副县长等领导先后就领办的提案事项到有关部门作了专题调研,并与县政协领导协商办理措施。被走访的各承办单位都召开了23次党组会、局务会或职能科室负责人会议,研究办理措施,确定答复意见,落实面商沟通等工作。工作中,严格执行县政府《办理工作规则》和政府领导领办提案等新制度,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经贸局、县农林局等一些主要承办单位落实了班子成员分工领办提案制度。二是作风深入,答复前调研比较充分。各单位接到提案后,针对提案事项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办理措施。县渔农办在办理第112号“完善部门共建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提案中,组织人员到各社区调研,对2009年部门、社区共建工作作了进一步完善,探索建立“长效式共建、联村式服务”机制。针对第63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县海洋文化开发”的建议,县委宣传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岱山县推动海洋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点项目责任书》,明确了“海洋文化创新与产业化建设”三年任务。三是注重实效,积极落实提案事项。通过提案办理,促使一些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事项得到解决或者妥善处理。如县交通局办理的第5号提案提出的“长涂江南区域通村班车”问题,4月下旬已开始运营;第14号提案提出的“完善县城公交站点设施”的建议,有关部门采纳后及时落实,目前高亭城区已建40余个公交站点;第13号提案提出的“改善衢山海上通行能力”问题、第25号提案提出的“增加(高亭三江)车渡班次”问题、第28号提案提出的“开通岱山嵊泗直达航线”问题等正在落实中。县建设局办理的第44号提案提出的“高亭山外路公厕改造”问题已解决;第51号提案提出的“海景房产建设中加强自然景观保护”的建议,承办部门采纳后,落实了相应措施加强监管;第52号提案提出的“安装蓬莱阁至碧水豪园段路灯”问题、第59号提案提出的“在人民路延伸段和衢山大道交会处设置交通安全设施”问题等,已列入计划,将逐步落实。四是加强沟通,主动征求委员意见。已办结的这些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前都与提案人就办理意见进行面对面协商。县委政法委、县旅游局、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承办单位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与提案人和政协提案委的沟通,共商办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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