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社会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的视察报告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进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敬老养老工作重要性将更加突显。为了解岱山县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的基本情况,力促岱山县养老敬老事业的发展,5月19日,岱山县政协港澳台侨与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马自强副主席带领下,对岱山县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的现状进行了视察。视察采取看、听、座谈等形式,实地察看了岱西镇敬老院、高亭镇敬老院、岱山县社会福利院;听取了县民政局负责人关于我县敬老院的基本情况以及当前存在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介绍。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视察组成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对岱山县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的发展和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 全县福利机构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五保”、“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把敬老院、福利院建设作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快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县的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9.3%和100%。
1、设施建设方面
我县于2003年开始,对全县福利机构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大力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和县福利院建设工程。2004年完成了岱西、高亭、秀山、衢山、长涂6所敬老院和1所县福利院,2005年完成了岱东敬老院建设。新建和改建后的敬老院均配备了健身设施、阅览室、棋牌室、电视室、公共浴室、管理用房等公共设施,老人居室内配有独立的卫生间和电视机。二年中,我县共投资1401.29万元,使福利机构的总建筑面积达到10251.2平方米,总床位420张。集中供养率明显提高,供养标准明显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敬老院、福利院建设成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新亮点”。
2、、对集中供养对象的保障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的集中供养经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渠道筹资解决,以县、乡镇二级政府投入为主要渠道,“五保”对象所在社区、村为补充。县级重点帮助敬老院扩建,重建资金补助和五保老人每月生活费补助;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解决敬老院建设资金配套和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及“五保”对象自负医药费用。五保对象所在社区、村自愿承担必需的供养资金和五保对象的分散管理服务。在生活保障方面:①“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城镇低保标准(月280元)一年发13个月保障金,由县、乡镇按8:2比例负担;②县民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敬老院进行补助,并对五保对象每年给予500元的慰问;③五保对象所在社区、村根据财力情况每年给予负担补助1000元—2000元;④乡镇政府筹集一块来确保日常运行所需经费。同时,通过发动社会资助,制定扶助优惠政策减免敬老院运行中的有关费用。2007年我县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供养经费为5500元,供养经费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5%。在医疗保障方面:①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县新型合作医疗和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对象范围;②设立定点的惠民医院对五保对象实行“十免费、十减半、三优惠”政策;③在敬老院内部建立五保对象医疗费用及节支激励机制;④省里每年给予五保对象每人300元的门诊费补助;⑤五保对象个人医疗自负部分由乡镇政府解决。
3、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县福利机构的长效运行机制,我县于2005年始对7所乡镇敬老院和县福利院实行了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利院、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岱民[2005]32号),并建立了院长、服务人员职责、民主管理职责、入院老人守则、财务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炊事员岗位职责、卫生及作息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所有制度统一制作,统一上墙,加强服务,严格管理,以此引导入院老人形成正常有序的生活,并充分发挥了在院老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作用。今年三月县局对全县乡镇敬老院实行等级管理考评的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县敬老院的整体管理水平。
福利院、敬老院院长人选和工作人员的配置,一是从原居委会合并后的居委主任中确定人选院长;二是从事过社区工作因年龄关系退下来的妇女干部中作为人选院长;三是乡镇民政办主任直接担任敬老院院长;四是敬老院的财务会计工作由乡镇财政人员兼任。其他工作人员在社会上招聘,如县福利院工作人员都是通过统一考试、面议,竞争上岗录取的,个别的特护区护理人员也选择一些事业心、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来担任。
二、乡镇敬老院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委员们认为,虽然我县敬老养老工作近年来有好的发展,但与先进发达地区比,仍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我县养老服务的需求,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足,财政比较困难,县财政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资金投入显得不足,制约了敬老院的建设速度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2、管理人员待遇不高。敬老院管理人员无编制,人员均是临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低,后顾之忧没有解决,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没有保障,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敬老院的发展和管理质量的提高。同时,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不合理,使相当一部分敬老院的工作人员无能为力把敬老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的更好。
3、治病问题难解决。我县所有五保对象全部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民政局也给出了除新农合报销外剩余药费报销60%,其余40%向乡镇报销。但由于经费不足,一旦老人生重病,看病费用又成敬老院管理的难题。
4、敬老院运转经济困难。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共同努力下,经过几年来的建设,全县现有7个敬老院。但是,县财政只能保证五保对象的每人每年3000元的供养费用,无法满足配套敬老院的运行经费。敬老院运行经费十分紧缺,入院老人生活、治病等问题难以保障。
三、促进敬老院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敬老院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敬老养老工作将会成为社会的一个重要工程,大家对此都应有一个高度认识,特别是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要不断加大对乡镇敬老院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乡镇敬老院条件,加快硬件设施建设。
2、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养老机构。
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公益性养老机构免征税收和其他各种收费,并在水、电、燃气、电信资费、有线电视等方面给予优惠,以降低养老院的经营成本。卫生部门在结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时,应针对五保对象这个特别弱势的群体,降低报销 “门槛”,实行“零”起付,切实解决五保对象治病难的问题。
3、加强管理,落实待遇,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
要选拔任用有爱心、乐于奉献、热爱敬老事业的人担任院长。公开聘用甘于吃苦、全心全意为五保对象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加大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敬老院的服务水平。为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劳动社会保险,集体和个人保险费的负担参照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比例执行,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以院为家、持之以恒工作的积极性。
4、引导支持、鼓励扶助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
县政府要大力鼓励扶助民营敬老院的发展,尽早谋划,放手发展,学习引进先进地区好做法,赋予民办社会福利院与公办敬老福利院同等待遇,出台相关扶助民营养老院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则,从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的扶持,为我县未来敬老养老设施的大力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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