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从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活力、推动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调研考察时,更是为非遗项目点赞。秉承进一步了解我县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促进非遗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目的,近期县政协组织相关委员对我县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视察。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东沙非遗小镇的非遗项目,专题听取了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概况及亮点工作的介绍,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进行了座谈,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总体情况
非遗承载地方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近年来,我县文化部门根据岱山实际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思想认识,以国家级、省级保护为重点,深入挖掘海洋文化内涵,精心打造了一批传统文化展示基地。目前,我县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家,省级文保单位3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1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非遗品牌初步打响。东沙镇成功入选全国非遗小镇,以非遗为媒介的东沙弄堂节已成为旅游特色品牌,人民对非遗项目的价值意义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文旅结合日益完善。利用节庆活动促进非遗传承,发动当地群众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展示,进一步扩大了非遗项目的传播作用,同时也带动了文化产业发展。三是传帮带学促进传承。开展濒危非遗项目带薪授艺,组织文化遗产向基层群众展演,进一步提升全县群众对非遗文化的兴趣,确保传承工作后继有人。
二、对我县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几点建议
虽然我县非遗传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视察,仍存在着对非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开发利用不够缺乏市场吸引力、非遗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重视非遗工作,强化保障力度。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文化遗产的使命感,切实担负起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共同开展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开发工作。二是文化部门要守土有责,把保护和传承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在海洋文化基金中专门列出一块作为非遗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重点用于传承基地建设、非遗项目的开发利用、传承人的培养等。三是加强非遗工作队伍建设,文化部门要加强非遗中心建设,配强工作人员,让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热心热爱非遗事业的人员承担文物和非遗传承工作,同时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二)做精非遗产业,注入市场活力。一是对已有的重点项目进行深入挖掘研究,通过对非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让民族文化和非遗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产业发展优势,既促进传承艺人走上致富之路又吸引带动传承工作。二是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把非遗资源转化为市场资源,构建非遗传承和开发利用与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生态保护的互动平台,形成地方群众和旅客围绕“非遗活动”互动游玩新风尚,增强游客体验感,为非遗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弘扬传播传统文化,营造传承氛围。弘扬文化遗产,不仅是每个文化人的任务,更是全社会的义务。一是结合地方实际,编撰富含地方民间特色、生动有趣、可读性强的宣传册,利用各种形式如宣传标语、义务劝导队、志愿者等,对每一位公民进行宣传教育,吸引更多人加入宣传及传承行业。二是围绕“非遗+教育”,逐步建立全民非遗教育体系。通过非遗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等,把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给基层群众及青少年一代。三是科学规划和建设非遗传承中心或基地,定期组织开展非遗保护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氛围。
(四)搭建非遗人才平台,加强传承人培养。
非遗没有传承人,就意味着文化遗产的自然消亡。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是确保非遗项目后继有人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要加快制定人才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要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为传承人提供优惠的传承条件和保障,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切实把传承项目的绩效与奖励结合挂钩,使荣誉和利益成为吸引、激励更多人才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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