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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我县社会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调研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 9:32:21   点击数量:11615

社会民间组织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社会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体现。根据县政协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县政协港澳台侨与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李跃建副主席的带领下,围绕如何进一步引导和发挥我县社会民间组织更好的参与我县社会管理和服务这一课题开展调研,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 我县社会民间组织基本情况

1.民间组织队伍稳步壮大,群众参与程度日益活跃

我县的各种群众性社会组织经过十多年的培育发展,从无到有,社会民间组织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13年7月底,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共84家,其中社团73家,民非组织11家,备案的社区民间组织 231家,常住人口中每万人拥有社会民间组织15个左右,另有大量小散型社区草根组织游离在登记、备案制度之外。从活动领域来看,我县民间组织类型呈现多样化,主要涉及慈善救助、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文体事业、宣传教育等诸多公益领域及自身维权和利益诉求。从作用发挥来看,行业类、专业类、公益类社会民间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开展了创新创业、服务企业、医疗下乡、智力拥军、敬老爱老、文化繁荣、全民健身、社会维稳等各项社会活动,在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从组织网络看,各级老年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慈善会、计生协会、义工联等社会组织已建立遍布全县的组织网络,13个行业协会已涵盖汽配、旅游、建筑、玩具、水产、船舶、航运、集装箱运输、能源、房地产、供水等我县重要经济产业,共有会员企业 498 家。从参与人数看,据县民政部门估算,有5万左右群众参与了各种社会民间组织并开展活动,占我县常住人口的四分之一。

2.社会管理服务不断深化,桥梁纽带作用更为彰显

我县的绝大多数社会民间组织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各项社会活动,不断挖掘和深化本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内涵,在传递社会正能量、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投入上的不足、向党委政府理性表达公众诉求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作用,已成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社会稳定的“变压器”、社区居民的“服务器”。在开展社会管理方面,县义工联已在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平台上登记注册的义工达6541名,其中骨干义工队伍50余支,岱山“小水滴”义工队伍已成为全省品牌义工队伍;全县146个人民调解组织2011年至今共调解矛盾3318件,调解成功3291件,成功率99.18%;作为基层社区草根组织的中段村老年协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政府开展灾后处置工作,衢山镇渔船老大家属促进会在镇妇联的引导下,以渔船老大家属的特殊身份投入渔业安全生产、渔区禁赌禁毒工作。在提供社会服务上,县慈善总会自成立到去年年底,已累计募集善款4294.19万元,积极开展社会慈善救助工作,共支出2195.51万元,有2万余人(次)困难群众受益;蓬莱乡音艺术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渔农村、军营、企业等开展文艺巡回演出以送戏下乡40余场,受惠群众16000人次。在开展和表达利益诉求上,岱西镇效益农业协会积极带领会员实施科教兴农路子,培育出我市著名的“岱西”葡萄品牌,并先后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的双认证;针对这几年来海运市场低迷,县各航运企业经营和生存困难,2012年6月县航运协会向国家交通运输部递呈了《中小海运企业困难史无前例,急盼国家“救市”政策》的材料,理性的向国家反映行业的诉求。

3.党委政府更为重视关注,管理培育机制有所创新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民间组织活动越来越活跃,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空间越来越大,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受到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和重视,县领导多次到县民政部门、县义工联、老年协会、各行业协会等社会民间组织进行工作调研,看望和慰问社会工作者,制订出台了《中共岱山县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力的指导和鼓舞了我县社会民间组织主动参与并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最典型的就是秀山乡在乡党委政府的主导下成立群众性养老服务队,乡政府通过向养老服务队购买居家养老日常照料服务解决全乡70 个居家养老老人的日常照料。

作为社会民间组织的指导管理机构,县民政社团管理部门近年来加大制度创新,积极引导和促进我县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社会团体章程的修订及核准、加强社会团体民主程序的监督、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健全社团负责人备案制度、审核社团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规范社团法人代表任职、加强对社团的财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建立对民间社团组织社会化的淘汰制度。2013年,县民政局大胆探索和创新,以项目资助形式为民间社团组织公益项目提供创业和发展资助,扶持优质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目前已有岱西镇效益农业协会、老科普工作者协会、青少年海洋科普协会等5个社团组织通过申报公益项目的方式共获得4万元的政府公益创投资金,尽管受助公益项目和资金在数量上较少,但开辟了我县政府部门通过公益创投形式向社会民间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的先河。

二、我县社会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1.社会民间组织力量相对散小,自身组织建设仍较薄弱

尽管近年来我县群众性社团组织无论从数量上还是活动质量上都有的一定的提升发展,但从宏观层面上看,我县社会民间组织还处于发展初期,“小、散、弱”特点明显,特别是大多数社会民间组织自身组织建设较为薄弱,主要体现在:一是目标定位有偏差,社会组织的最根本目标是服务社会、服务本团体成员,但现实中我县有部分民间组织在某些事情的作为上有悖于本组织成立的宗旨,如我县个别基层老年协会凭借其自身辈分和资历优势,在基层村级换届、项目引进拆迁征地、集体资产分配中存有不正当干扰等现象。二是自主性不强,社会民间组织的根本特征之一就是其社会性,资源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我县很多协会、学会都是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成立,依附于某行政部门,一些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还兼任着社团的法人代表,行政色彩较重,其开展活动时公众难以分辨到底是行政作为还是社团行为;再者绝大多数社会民间组织的经费来源高度依赖于行政拨款,向社会筹资和收费服务能力较弱,经费的多寡往往取决于挂靠部门支持力度或本组织骨干成员的个人社会活动能力。三是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一些社会民间组织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决策不民主、工作或活动计划性制度性差,常出现成员争权夺利等内讧现象。四是骨干管理人才缺乏,各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是否正常、取得的社会效益是否明显,往往取决于其法人代表或秘书长的个人社会责任感、工作热情和管理能力,县商会、县航运协会、汽配协会、建筑协会、老年体协、作家协会、蓬莱乡音艺术团等社会民间组织由于其法人代表或秘书长社会责任感强、管理协调能力高、凝聚号召力大,开展活动和服务社会效益明显,但部分社会民间组织活动不正常,服务功能差,甚至还存有个别“僵尸”协会。

2.干群思想认识存有偏差,社会认知程度相对欠缺

一个完善的社会结构是由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组织“三位一体”构成,由于这些社会组织的存在,使政府与公众之间有了“缓冲地带”。我国由于社会建设起步较晚,对社会民间组织发展的法规和制度较滞后,长期实行登记机关和挂靠部门双重严管政策,致使社会民间组织的发育、建设、作为也相应落后,反映到我县最为突出的还是干群对社会民间组织的思想认识存有偏差、社会对社会民间组织的作为接受认知度相对欠缺,主要体现在:一是党政干部存在两种思想,一种是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已经有了让社会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识,但还没有把这种意识深化为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的一大重要措施来具体组织实施,换一句话就是“想法还没有变成做法”,另一种是弱化了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而放大了社会组织的“行为失灵”现象,怕社会民间组织无法承担社会职责或一旦这些团体势力过大、人员过多可能会出现在某些事物上给政府“帮倒忙”情况。二是不肯让权现象,一些承担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不肯把手中的部分职能让渡给社会民间组织来实施,把让渡部门职能看作削弱部门职权。三是现阶段我县社会和公众对社会民间组织的认知程度较低,我县社会民间组织自身发展不成熟是其缺乏社会支持的关键原因,这是因为在过去历史阶段我县众多的社会民间组织发展空间受束、服务作为不佳、社会影响力小,在我县群众心中缺乏信任度和权威性,再加上群众对政府有过度依赖的传统心理,对社会民间组织实施部分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还需一个接受过程。

3.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进展缓慢,培育和创投力度不足

目前我县的社会治理结构离“小政府、大社会”目标尚远,政府部门还处在“全能型”、“保姆型”状态,政府相关部门职能转移、培育并实施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推进工作缓慢,以我县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例,“民非”作为社会民间组织的一种存在方式,其提供的教育、幼托、养老、医疗、家政等拾遗补缺式的社会有偿服务本是最被社会所接受,也是最容易从政府和社会市场中获取服务资源,由于缺乏政策扶植,到目前止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有寥寥  11家。目前,我县周边很多地区都把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作为进一步转移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的一大抓手,如上海市闵行区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把大量微观层面上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让渡给该区的社会组织来承担和实施,2012年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达到23亿元;我省瑞安市先后出台《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从2011年起,该市通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同时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与这些地区相比,我县政府职能转移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进展相对缓慢,对社会民间组织的培育和项目创投力度尚显不足。

三、关于充分发挥我县社会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和政策扶持,拓展社会认知和发展空间

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民间组织的地位、作用、服务内容,旗帜鲜明的支持社会民间组织以自治的形式有效承担社会公共职责,参与我县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转变群众对社会组织的思想偏见,提高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度,大力表彰和宣传现有的社会民间组织中的先进组织和优秀社工,通过典型示范、作为宣传,扩大社会民间组织及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影响力。为体现党委政府对社会民间组织及社会工作者的重视和关心,切实提高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在各类推优评先及“两代表一委员”推选中要有优秀社会民间组织及先进社会工作者的名额。借签温州市在培育和发展社会民间组织时出台“1+X”文件的成功经验,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快制定《关于加快我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其他配套实施意见,并成立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县“两新“工委、县委统战部或县民政局,专司我县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规范等推进工作;设立县社会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建议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我县社会民间组织的孵化、培育、发展、提升及对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奖励和补助;实施“品牌工程”,大力培育扶持几个在工作上有作为、社会上有地位、群众中有口碑的社会民间组织,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树立社会管理和服务多元化观念;放宽社会民间组织的登记条件,简化登记备案程序,进一步规范现有的部分游离在登记备案制度之外、今后有可能在个别领域沉淀不安定因素的个别社区草根组织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放宽并鼓励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兴办社会事业,减轻公共财政在社会事业投入上的压力,在社会兴办的养老院、幼儿园等“民非”升级改造中给予政府补助、小额贷款或转贷优惠政策。

2.加强社会民间组织自身建设,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

社会民间组织自身建设状况决定着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把加强对我县社会民间组织的政治业务建设作为壮大我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协同力量、培育推进我县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借鉴组织关系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向所在社区党支部报到并在社区党组织的监督领导下开展“双角色”服务的工作经验,在有党员参加、且条件较为成熟的的社会组织中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党建工作的引领以确保社会民间组织在开展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中的人才建设,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人才建设也是我们党的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一项内容,因此县委统战部、县“两新”工委、县委党校、县民政局要把这些社会组织中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和其他骨干成员的社会工作能力提升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社会民间组织的人才队伍,可协商选派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工作热情高或在本行业有较高威信的老同志去担任一些社会民间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或顾问,同时面向未来培养新一代的社会工作者,可参照大学生“村官”政策,选任本县籍大学生到我县社会民间组织中任职,人事关系可挂靠在县“两新”工委或县民政局;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社会民间组织在遵纪守法、民主自治、工作科学、财务透明、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管理机制,消除一些社会民间组织有可能出现的“行为失灵”现象。     3.发挥社团组织社会属性优势,夯实“和谐岱山”建设基础     社会性是社会民间组织的最大属性优势,5万多社会组织成员根植在各个社会民间组织、遍布于我县各城乡村落,各种血缘姻亲、师徒同事、战友同窗、邻里乡亲等社会关系把全县所有群众都交织在一起,因此,一些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可替代政府做某些政府不方便出面做的社会工作,并且在处理某些社会事务时可利用自身得天独厚的亲情、友情、邻情、乡情等社会关系,以较低的社会成本获取较好的社会效果。借鉴上海市在“世博会”期间打造“维稳妈妈”社会力量的成功经验,要充分发挥我县社会民间组织及其成员的社会优势,把其打造成一支“和谐岱山”建设进程中重要的维稳社会协同力量。一是各乡镇、社区要积极整合本辖区内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资源,因势利导大力吸纳居住在本辖区内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组建本村(社区)义务治安联防队,在镇综治办和辖区派出所的指导下开展治安巡逻、消防检查、流动人口信息排查、邻里守望等治安工作,形成村村都有人民调解组织和治安联防组织的群防群治格局。二是要大胆实施由部分社会组织承担“维稳”重点对象的人文关怀和帮教工作,引导并委托与“维稳”对象个体有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积极主动的吸纳“维稳”重点对象参加该组织活动,然后在该组织内部开展人文关怀和帮教、管控工作(衢山镇鼠浪社区舞蹈队、东沙古镇夕阳红艺术团都有成功案例),可把社区矫正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的“一对一”帮教工作委托给拥有师生情谊和教育特长双优势的县退休教师协会(会员903名,未登记、备案)来承担。三是要积极协同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舆情采集、维稳动态预报、“平安岱山”宣传等工作,县、镇综治办要协同有关社会组织或聘请一些社会组织中的积极分子为社会舆情采集员、维稳动态预报员,并利用互联网建立上报平台,让这些社会接触面广、活动频繁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通过互联网及时上报有关社会稳定的舆情及各种动态,同时可发动我县蓬莱乡音艺术团、晚霞艺术团、海音艺术团、燕之梦艺术团等十余支群众性文艺团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禁毒禁赌、环境保护、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社会宣传。

4.转移政府部分管理服务职能,建立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体系

在今年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将重点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这意味国家层面将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退出某些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让更多的社会民间组织甚至社区、村落的草根组织也有机会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退出部分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也是我县今后几年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的大势所趋,但要协调好三个方面:一、针对我县当前社会民间组织履行能力有限现状,现阶段我县政府部门向社会民间组织让渡部分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时要选择敏感度相对较低、社会风险较小的微观层面上的社会事务为突破口,如养老服务、社区帮教、教育培训、群众文体、智库调研、舆情采集、环境保护、社会宣传等社会管理和服务事项;二是要坚持“事随为转、权随责转、费随事转”的原则,政府部门要根据各社会民间组织的优势特长和实际履职能力让渡相应的职能事项,各社会民间组织要根据承接的职能事项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同时政府部门根据让渡的职能事项给予各社会组织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要强化事权让渡过程中的评估、指导和监督工作,把部分社会管理和服务事权让渡给社会组织来承担实施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就此完全脱手脱责,社会组织和政府、市场一样,难免会存在“行为失灵”现象,因此在让渡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起风险评估、业务指导和执行监督的职责,做到该让时就让、该收时就收。

同时要建立科学、健全的向社会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体系。一是适时建立县社会组织采购中心;二是建立公共服务社会采购项目库和社会组织采购准入制度;三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服务采购和公益项目募资方式,建议在县民政局内设岱山县社会公益项目创投中心,县公益项目创投中心要积极开展公益创投资金的社会募集,使企业和个人通过向社会民间组织提供公益项目资金的方式实现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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