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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1 8:27:53   点击数量:11659

近几年来,我县围绕兴农富民目标,积极调整渔农产业结构,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全县渔农业和渔农村经济呈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加快发展渔农业和渔农村经济的过程中,积极发展和培育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逐步涌现出一批遍及种、养、捕捞、渔业加工等领域的渔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构建我县渔农村经济和谐发展的局面,进一步加快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和质量,县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对全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座谈讨论、走访了解等形式,对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我县从1997年3月由县供销联社领办全县第一家茶叶专业合作社以来,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有效地推动了我县多种特色渔农产品走上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的轨道,达到生产发展、效益提高、渔农民增收的目的。截止2013年5月底,全县共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社85家,注册资金3390万元,入社农户4585户,带动农户9330户。

1、组建形式多样,发展优势明显

近年来,县政府对发展专业合作社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介入、主动服务,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迅速,合作社组建形式呈现多样化,有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型、政府引导型、能人大户带动型和资金资源组合入股型。从行业分类来看,有农业种植类30家,畜禽养殖类7家,水产养殖类13家,海洋渔业类24家,林业类3家,服务业类3家,其他5家。从经营的产品来看,主要有梭子蟹、虾、茶叶、沙洋花生和蔬菜等,均为我县种养殖业的特色产品,产业优势和比较优势明显,发展潜力比较大。

2、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及《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的意见》,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通过全面实施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五化”建设,扎实推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内部经营机制、分配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农户的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到目前为止,全县先后被评为全国、省、市级示范性专业社40家,其中获全国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市级规范化专业合作社29家。

3、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市场销路

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销售等多方面优势,组织农户统一种植标准、统一品牌商标、统一市场营销,与广大农户结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帮助农户较好地解决产品销售问题。如茶叶专业合作社全程实施标准化生产,创精品名牌,实现生产与市场的对接,使“蓬莱仙芝”绿茶品牌优势进一步得到提升,既拓展了产品销路,又增加了茶农的收入;兴丰葡萄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岱西葡萄种植优势,使用统一的“岱西”牌葡萄注册商标和统一的包装,进一步扩大了岱西葡萄的知名度;东沙水白虾专业合作社利用400多亩的围塘面积优势,在水白虾旺发季节集中收购,通过晒干、冷藏后反季节销售,为养殖户的二次返利创造了条件;成立于2007年3月的兴丰花生专业合作社,通过引进新品、提高质量,并多次参展省、市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宣传推介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今年被评为浙江省农业博览会金奖,使得沙洋晒生供不应求,农户收入明显得到提高。到目前为止,全县专业合作社中产品有注册商标的共14家,产品获无公害、QS等质量认证的共12家,获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的共11家。

4、因地制宜创特色,抓好典型示范

根据渔业生产现状和特点,长涂东海湾对拖网专业合作社和岱山抲鱼人渔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创新渔业专业合作社新路子,坚持走“创新思路、强化管理、提升服务”的路子,在全镇组建多村联合渔业专业合作社,着力在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管理,提升渔业保障体系和老大队伍建设,培育渔业领头人,提高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水平。实践证明,渔业管理服务型合作社经营运作规范、管理到位、制度完善、服务周到、机制灵活,尤其是创新了渔业安全体制,在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渔区生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并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当前我县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诚然,我县专业合作社通过抓样板、抓发展、抓规范、抓创新,使专业合作社得到了长足发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1、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

因地处海岛,受地域条件和土地资源等因素制约,致使我县专业合作社生产规模偏小、机械化程度不高、生产结构相对单一。全县合作社单个规模普遍较小,成员在10人以下的合作社就有27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仅15家,真正上规模、上档次,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专业合作社的比例并不高,销售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也不足5家,仅占总数的5.9%,且合作社组建都在镇、村范围内合作,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2、品牌意识不强,市场竞争力弱

就我县而言,有特色、有市场前景的渔农产品不少,但产品市场知名度不大,缺乏品牌打造和市场培育。全县专业合作社中只有14家注册有自己的产品商标,只占合作社总数的16.5%。有的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申请了产品商标,但由于对已获得商标缺乏应有的宣传和开发,利用率不高,有的甚至束之高阁。全县获舟山市名牌产品的1家,获舟山市著名商标的1家,获国家绿色产品论证的1家,无一家合作社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国家有机食品论证或中国骋名商标称号,品牌打造意识不强,导致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

3、内部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专业合作社设立准入门槛较低,部分合作社在实际执行中并未按法律规定制定的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来运作,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存在部分社员入股金和认购股没有真正到位,理事会、监事会等形同虚设,有的成立至今尚未召开社员大会和理监事会,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空壳合作社”。有的创办合作社只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和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没有真正为社员提供技术、销售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且有些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管理水平不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4、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政策扶持力度还需加大

由于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存在多家管理、重复管理现象,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管理服务力量难以整合,在发展规划、政策扶持、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缺乏统筹组织协调机构,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难以及时解决。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大,省政府已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的意见》,我县还未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特别是渔业合作社经工商登记注册后,其性质由村民自治组织转变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其收入和项目资金补助,按规定应作为征税收入,这样反而会增加渔民的负担。同时,渔业专业合作社社员变更,必须重新办理签字手续,但由于渔业合作社人数较多,给签字带来诸多不便,致使手续的变更牵制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和时间。 

三、加快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推进现代渔农业合作经济发展

群岛新区的设立,给我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全面提升发展专业合作社,规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步伐,增加渔农民收入,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领导,统筹组织协调合作社的发展,建议县里尽快成立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成员由农林、海洋、供销、渔农办、财税、工商和质监等部门组成,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工作责职,落实工作任务,由领导小组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推进我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尽快制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新确定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要强化服务意识,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搭建平台,一是要搭建技术服务与技能培训平台,相关部门要经常性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做好宣传、培训、指导工作,要帮助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要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培养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选送一批合作社带头人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队伍;二是要搭建指导管理服务平台,对专业合作社逐步走向管理规范化进行全程指导服务,使合作社具有合法规范的组织形式、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实质性的合作内容和切实可行的内部运行机制,通过规范化建设,增强合作社凝聚力,做大做强合作产业;三是要搭建品牌宣传与产品销售平台,提高品牌经营意识,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创品牌,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集中推介、统一宣传,以避免同类型产品间的恶性竞争,提升产品销售能力。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做大做精专业合作社

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进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一要建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鉴于目前省、市及其他兄弟县区都已建立了专项资金,建议政府在大农业资金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合作社专项资金,对完成示范社、规范化建设的予以一定奖励,以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产品质量认证、著名品牌创建、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服务等。二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宽松政策。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专业合作社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财政扶持的项目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作为不征税收入。特别对管理服务型的渔业专业合作社,税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尽量给予政策扶持,以减轻渔民负担。三要优化金融信贷等服务。要认真做好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于实力强、信用等级高的规范化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对于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应给予利率优惠。政府“金银保”信用贷款要适当向合作社倾斜,以解决合作社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缓解合作社短期收购资金的需求。工商部门应考虑合作社社员变动大的实际,在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时应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3、强化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实施品牌战略是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最有效的途径,必须把品牌建设作为开拓市场、加快合作社发展、促进渔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努力引导专业合作社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推进合作社基地建设。要从强化品牌意识入手,提高产品内在质量,改进产品外在包装,走个性化的品牌发展之路。要鼓励专业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化生产等工作,实施品牌和标准强社战略,大力发展品牌渔农业,切实保护和调动专业合作社实施品牌经营的积极性;要大力培育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的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有较强生产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专业合作社;要积极组织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农博会等有利于渔农产品品牌宣传的各种展销会,鼓励合作社实施“农超对接”、“农企对接”,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

4、抓好典型示范,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要选择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行机制和服务内容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开展示范点建设和升级计划,建立创建全国、省、市、县四级示范合作社体系,积极实施示范社建设工程,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每年培育几个示范专业社,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龙头作用。对一些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且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典型示范合作社,要重点培育和着力提升,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导向作用。要建立良好的组织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合作社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内部利益二次返利和盈余分配 制度。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合作社的年度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要把合作社是否达到规范化标准作为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必备的前置条件,对规范化级别高的合作社将优先予以申报、立项和扶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和建设标准的,将取消规范化合作社资格,对达不到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等级标准的,将降低规范化合作社级别,并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5、积极探索,推进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机制创新

要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将发展专业合作社与建设现代渔农业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领办专业合作社,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建立,借助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市场优势、资金优势,扩大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规模,推动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针对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低、小、散”问题,要积极引导打破乡镇地域界限,鼓励县域内同一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实行横向联合,组建行业联合社和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社,通过整合行业、产业优势,扩大合作社规模,延长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鉴于目前抲鱼人渔业专业合作社在渔业管理服务上已收到明显成效,建议政府可适时推行此做法,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或渔业村(社)设立基层专业渔业管理服务组织,按照转变职能要求,使村(社)集中精力抓好行政和社会事务,渔业管理服务职能由渔业专业合作社、渔业服务中心等专业组织承担,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供专业化、有偿化服务。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管理服务内容,逐步实施“生产渔货统一运输、渔需物资统一采购、财务收支和利润统一记账与核算、统一聘用雇用劳力及工薪标准、渔船财产和渔工统一投保、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统一服务”六个统一。探索运用群岛新区水产品市场交易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渔民网上交易的各项服务,提高渔业效益,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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